统一的奖惩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统一的奖惩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统一的奖惩管理制度1
一、原始分为0分,实行加减分制度兼单周总结奖励与惩罚制度。
二、加分制度
1、参加校运会、歌咏比赛、朗诵比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英语竞赛等校级比赛中获奖的同学,一等奖加9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3分,第一名加9分,第二名加8分……以此类推,第九名加1分。若该赛事没有评出具体的名次,则成绩优异者,酌情给分。
2、参加县级、市级、省级举办的比赛,获得奖项的同学,获得分数分别为校级的两倍、四倍、六倍。
3、每次月考,成绩总分在年段前300名内,且成绩退步不多于30个名次的同学各加5分;成绩总分在年段排名中进步最大的5名同学各加5分;班级中,单科成绩进步最大的2名同学各加2分。
4、班级在板报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参与出板报的同学各加5分;获得二等奖,参与出板报的同学各加3分;获得三等奖,参与出板报的同学各加1分。(擦洗后黑板的同学加1分)
5、在校文明班级的评比中,为班级加分的同学,(如为野草叶文学社投稿并被录用,每篇加8分),酌情给分。
6、做有益于班级,有助于提升班级形象的事(比如拾金不昧、义务劳动等),酌情给分。
7、为班级发展建言献策,富有建设性且付诸实施的同学,酌情给分。
三、扣分制度
1、有迟到行为的扣一分,有早退行为的扣2分,有旷课行为的扣3分。
2、损坏学校或班级公物,视其情况,扣1—3分。
3、没有按时完成作业,缺交作业,每人每次扣1分。
4、有辱骂、殴打同学等使班级出现不和谐现象的`行为,视其情节扣2—5分。
5、在课堂上、晚自修中起哄、睡觉、讲话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扣2分。
6、乱扔果皮纸屑,破坏班级卫生整洁,扣1分。
7、值日生在值日当天,卫生评比被评为“中”,值日生扣3分,被评为“差”,值日生扣5分。
8、根据本班卫生安排表,当天值日的同学没有按时打扫教室和卫生区卫生,垃圾没有及时倾倒处理,扣1分。
9、有损坏班级形象行为的(比如课间操或升旗仪式因秩序混乱被点名批评),视其严重性,扣3—6分。
10、携带手机进入班级被发现,每次扣两分并没收。
11、教室值日生在上课铃声响起前没擦黑板,每次扣1分。
12、上课或自修时私自调整座位,每次扣1分。
13、在校文明班级评比中,使班级被扣分的同学,视其严重性,酌情扣分。
四、奖惩制度
1、每周违反纪律(包括迟到、讲话、旷课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一次的同学将受到教室值日1天的处罚;违反纪律两次的同学讲受到教室值日2天的处罚;依此类推,违反3次3天,违反4次4天……
2、每周将会对全班同学的操行分进行统计,该周扣分最多的一名同学,将被处以一篇作文的处罚(要求不少于800字,每周五统一选定主题,字迹工整),并于班会课上朗读。
3、学期末,班主任根据班干部履职情况,评“优”加15分,评“良”加10分,评“合格”加5分,评“不合格”的不加分。
4、学期末将对全班同学的操行分进行统计,得分最高的6名同学将从班费中拿出适当资金,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得分最高的30名同学,将会得到“优”的综合评价。新学期开始时,所有同学的操行分一律清零。
统一的奖惩管理制度2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统一的奖惩管理制度3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统一的奖惩管理制度4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坚持德育为首,建设优良校风,培养“合格+特长”的学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学生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学金等。
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校级“三好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区、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同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可推选为校级“优干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在其中产生区、市、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
3、学习标兵:学习态度好、方法好、习惯好且期末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学习标兵”,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4、进步生:凡思想品质、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可推选为“进步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5、儒雅之星:行为习惯良好,礼仪规范,举止文明,可推选为“儒雅之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6、特长生:在音乐、美术、体育、写作、科技发明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品行较好、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推选为“特长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7、军训优秀学员:军训期间,按照部队和学校的统一要求,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训练任务,吃苦精神、团队意识、内务整理三项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可评选为“军训优秀学员”,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8、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团委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具体条件参照团委有关评优要求,由团委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品。
9、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运动竞技、书法、美术、声乐等艺术比赛,获奖者学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凡为学校赢得其他荣誉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学校视情况予以特殊表彰。
二、处罚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在全校通报,处分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为A等。受处分三个月后,确已悔改的,被处分人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政教处经考核确认该生确已悔改后,可在全校宣布撤销处分,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不受影响。
三、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
(1)多次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影响校容和环境卫生者;
(2)乱写乱画乱刻,损坏公物者;
(3)传(抄)阅淫秽书画者;
(4)经常违反课堂纪律者;
(5)考试作弊者;
(6)辱骂同学、老师,不尊敬长辈者;
(7)旷课累计达三节以上,10节以下者;
(8)为他人从事严重违纪事件提供场所、工具或知情不报者;
(9)在楼道打跳、喧哗造成不良后果或消极影响者;
(10)其他适合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的行为。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l)旷课10节以上者;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者;
(3)殴打他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者;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者;
(5)多次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者;
(6)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者;
(7)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和校园秩序者;
(8)参与赌博,屡教不改者;
(9)谈情说爱、影响极坏者;
(10)其它严重危害师生安全或校园秩序的行为者。
3、凡触犯刑法的学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山东能源集团员工奖惩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多种奖惩方式相结合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在惩处上,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以惩处为辅。
第三条 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自觉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对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四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惩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破产、改制、参股等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奖 励
第六条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选派学习培训、安排疗养等奖励。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奖励:
(一)在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高劳动效率、节约成本和节能环保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防止发生各类重大事故的;
(五)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使企业、集体利益或他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
事迹突出的;
(八)在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九)代表企业或参加企业内部组织的各种技术比武、竞赛活动,获得名次、赢得荣誉、展示企业良好形象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给予员工奖励,应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和审批程序,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员工获得奖励,由单位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章 惩 处
第九条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第十条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按违规程度确定处罚金额,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行政处分合并使用。
第十一条 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处分期限指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至解除处分之日止的时间。处分期限执行以下规定: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24个月。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处分:
(一)经常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消极怠工或旷工(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15天以下,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30天以下)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和指挥的;
(三)工作不负责任出现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工作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或消极怠工,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五)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或利用单位的设备、材料以及其他条件,为个人或他人谋利的;
(七)因指挥、监督、处置不力,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群体性事件、案件,或瞒报、谎报、缓报、漏报事故,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八)因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损害或伤及他人、导致事故发生,使企业蒙受一定经济损失的;
(九)违反国家和企业有关制度规定,失职、渎职或擅离职守,给企业造成较大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十)违反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违规招用、调动人员,违规签订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较大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十一)违反企业组织人事制度,用人失察、失误,给企业造成较大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十二)违反企业薪酬管理规定,骗取、伪造各种有资假期凭证领取薪酬,克扣、截留、冒领、套取员工薪酬,给企业造成较大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十三)违反企业财经纪律,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
(十四)在生产工作区域、生活区或公共场所从事非法活动,或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经营工作秩序、生活秩序或治安秩序的;
(十五)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破坏社会和矿区和谐稳定的;
(十六)盗窃、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七)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
(十八)违反防火和消防器材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
(十九)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泄露企业专利技术、科研成果、商业秘密,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使企业蒙受一定经济损失的;
(二十)滥用职权、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损公肥私,或利用职务、工作便利,挪用、私分、贪污公款,收受回扣、手续费,收受贿赂的;
(二十一)违反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
(二十二)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本条中,“一定经济损失”的数额为5万元(不含)以下;“较大经济损失”的数额为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经处分后仍不改正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调动、拒不执行企业部署,影响恶劣或导致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或散布有损企业声誉言论、诋毁企业形象,严重妨碍正常工作秩序或给企业造成重大名誉损害和经济损失的;
(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引发安全质量事故,或未履行指挥职责,对发生的各类安全质量事故或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或瞒报、谎报、缓报、漏报安全质量事故,影响恶劣或导致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导致企业资产、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或由于自身直接过错,致使企业财物、资料被盗、被骗、丢失,影响恶劣或导致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买工卖工、冒名顶替的;
(九)严重违反薪酬管理规定,克扣、截留、冒领、套取员工薪酬,影响恶劣或导致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严重违反企业财经纪律,影响恶劣或导致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一)阻碍事故或违纪事件调查,隐瞒事实真相,作伪证,包庇、嫁祸他人,或打击报复员工,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违反企业保密规定,泄露企业专利技术、科研成果、商业秘密,或未经允许向企业以外人员提供企业相关文件、证照、数据,使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三)违反规定私自使用企业和部门印章、证照,或伪造签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伪造、涂改企业文件、证照,影响恶劣或导致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四)严重违反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
(十五)违反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规定,使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七)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的。
本条中,“重大经济损失”的数额为10万元及以上。
第十五条 员工受处分期间或期满后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的程序,执行以下规定:
(一)在给予员工处分的同时,可根据本单位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扣减或停发其工资及奖金;对提供正常劳动的,扣减后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对受到撤职处分的员工,应按重新确认后的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对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对提供正常劳动的发给最低工资标准;留用察看期满后,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恢复工作,重新核定工资标准;表现不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受处分员工在处分期内及留用察看处分期满后两年内不得评先树优,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提高级别。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求工会意见,并按照法
定程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企业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书面反馈,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依法为受处分员工提出申诉或劳动仲裁。
第十六条 受处分员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程度及应负的责任,同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处分员工在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处分自动解除。
员工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和新处分期限之和。
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行为或作出特殊贡献的,原处分批准单位或上级单位可作出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提前解除处分的,应至少执行原处分期限的一半。
第十八条 受到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和原待遇。
第十九条 给予员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并给当事人申辩的机会。
第二十条 员工违纪违规由集团公司和各权属单位分别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副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负责处理,其他人员由各权属单位负责处理,属管理人员的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给予员工处分,涉及工作岗位调整、职务变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以及赔偿经济损失、收缴违纪违规所得的,由纪检监察、工会、组织人事、人力资源、财务等职能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落实。
第二十二条 各权属单位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查处不当的,集团公司有权责令其纠正。必要时,集团公司有权直接查处权属单位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处分决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违规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期限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单位的名称、印章和时间。
第二十四条 对员工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员工如对处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分决定30日内,向单位或上级监察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也可提请劳动仲裁。在受理申诉单位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员工受到处分,由单位将结论材料记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给予处分的员工是中共党员,符合党纪处分的,由单位党组织依照党纪予以另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制定专项奖惩办法的,适用专项奖惩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各权属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履行决策程序及经相关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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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
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2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_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_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_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_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_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_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_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_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_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_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_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_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_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_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_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_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_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_ 上班时间酗酒者。
_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_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_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_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_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_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_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_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_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_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_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_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_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_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_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_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_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_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_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_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_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_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_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_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篇二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 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 财务考勤制度
1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 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 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 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 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 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篇三
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 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xxxx年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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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是奖励制度与惩戒制度的合称。
奖励制度,指根据员工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其进行物质或精神上的鼓励,以调动其工作潜能和工作积极性的制度。是一种正激励机制。
惩戒制度,指通过剥夺员工的权利和增加员工的义务,对违法渎职行为给予最大限度地防范和纠正的制度,是一种负激励机制。
奖惩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是一种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实行奖惩制度,能够鼓励员工进行创造性劳动,提高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水平;能够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赏罚分明是决定企业走向繁荣的关键变量之一。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制定员工奖惩制度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扩展资料:
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的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