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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谊生(典雅家族创始人)
2023-09-20 18:35:58

典雅家族创始人

张谊生(典雅家族创始人)

张谊生

典雅家族家具是国内典雅集团旗下的古风系列家具,是由张谊生创造的第一款家具

重庆典雅集团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生产专业现代化成套办公系列产品的企业,主要生产职员办公桌、大班台、沙发、座椅、会堂椅、屏风、酒店家具等八大类家具

张谊生的介绍

张谊生(ZHANG-yisheng),男,浙江绍兴人,1952年11月10日出生于上海。文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传播学院教授,语言研究所副所长。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生导师,博士点学科带头人。2002年曾与齐沪扬、范开泰、陈昌来、张斌一起合作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获得上海师大人文传播学院教学工作三等奖。2010年主持的现代汉语课程成为上海市精品课程。

原型理论与现代汉语词类教学_现代汉语词类划分标准

摘 要:现代汉语词类是一种原型范畴,运用原型范畴理论能够有效地解释汉语词类教学的疑难和分歧问题。本文主要阐述原型理论对现代汉语词类划分、现代汉语词类数目、现代汉语词类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词类活用等方面教学的启示,从而更好地促进现代汉语语法教学。

关键词:原型理论 现代汉语 词类教学

一、引言

从认知的角度研究语言是语言研究的一种新范式,认知语言学理论一经介绍到国内便引起汉语语言学界的极大兴趣。这一方面是以langacker、Lakoff为代表的认知语言学理论所依据的认知概念与规则,有坚实的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心理实验基础,我们在日常思维活动中也能感觉到它们的存在,所以比较容易理解和接受;另一方面,认知语言学理论对汉语的语法现象有很强的解释力。

原型理论是认知语言学的一种重要理论,Lakoff在其著作Women,Fire,and Dangerous Things What Categories Reveal about the Ming一书中重点阐述了原型理论。“原型”(Prototype)这一概念最早由Rosch(1975)及其同事用于解释人类范畴化的过程。他们将“原型”定义为“某一范畴的范例”①。从Rosch(1975)对“bird、fruit、vehicle、furniture、weapon”以及Labov(1973)对“cup、mug、bowl”等家用物品的范畴化的研究证明人们对某些范畴的成员的原型性有不同的评估。范畴成员之间有家族相似性,其中与其他成员有更多的共性的成员具有中心成员的地位,即范畴的原型。范畴之间的边界是模糊的,互相渗透的。

现代汉语词类问题一直存在诸多分歧,涉及到分类标准、词的不同历史层次与领域层次等问题。其实,现代汉语词类是一个原型范畴,利用原型理论可以解释汉语词类中诸多的分歧现象。下面分别利用原型理论来解释现代汉语词类划分、现代汉语词类数目、现代汉语词类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词类活用等教学方面的分歧现象,以便更好地促进现代汉语语法教学。

二、原型理论与汉语词类

(一)原型理论与词类划分

划分词类的标准有三个:形态、意义和语法功能。对于汉语词类划分而言,一般的语法教材认为语法功能是主要标准,其他两个是辅助标准。语法功能主要包括两方面:词在句中充当的句法成分以及与词的组合能力。即词在句子中聚合关系和组合关系的总和。曹起(2009)、张望发(2007)建议用原型理论来划分词类或进行词类教学。黄明亮(2009)运用原型理论分析了名词、动词和形容词范畴划分。但是,我们在教学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是单个词的归类。每个词出现的语言环境复杂,又存在共时与历时的差异。这样我们对词类归纳的理论就不能用经典理论,而应该用原型理论。张谊生(1998)运用原型理论对“永远”一词进行了词类划分。从句法分布来看,“永远”主要充当状语,但也可以充当定语、宾语和谓语。研究发现,“永远”一词最典型的语法功能是充当状语,其充当状语的时候分布是比较自由的,可以带标记(带助词“地”),也可以不带标记,可以前置,也可以后置,可以是连用形式(永远永远),也可以是重叠形式(永永远远);而“永远”充当定语的时候,必须是有标的(即带助词“的”);“永远”充当宾语时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都出现在表示时间推移终点或方向的“到、至、向”等的后面,极少数出现在判断动词“是”之后;“永远”充当谓语比较少见,一种情况是同“是……的”一起合成谓语,一种是直接作谓语。有人根据“永远”的语法功能把它归为副词、形容词和时间名词,其实这种一词多性的分类方法,对于语言学习和语法教学没有多大的意义和价值。根据原型范畴理论,“永远”的典型功能是充当状语,典型词类是副词,非典型功能是先扩展为定语,然后扩展为宾语和谓语。按照这些功能的变化,“永远”的词类或许会由副词向其他词类转化。现代汉语词类的划分,一定要区分词的典型功能与非典型功能,根据典型功能来归纳词类。

(二)原型理论与汉语词类数目

我们把比较有代表性的现代汉语教材的词类数目归纳如下:

表1

实词 虚词 其他

朱德熙[8](P40) 名、动、形、区别、数、量、代、处所、方位、时间 副、介、连、助、语气、 叹、拟声

胡裕树[9](P284~298) 名、动、形、数、量、副、代 介、连、助、语气、叹、拟声

北大本[10](P279~297) 名、动、形、状态、数、量、区别、代 副、介、连、助、语气

黄廖本[11](P8) 名、动、形、区别、数、量、代、副、拟声、叹 介、连、助、语气

张斌[12](P285~288) 名、动、形、数、量、区别、副、代 介、连、助、语气 叹、象声

邵敬敏[13](P174) 名、动、形、数、量、区别、副、代、叹、拟声 介、连、助、语气

邢福义①[14](P159~242) 名、动、形、副 介、连、助 数、量、拟音

吴启主[15](P309) 名、动、形、数、量 副、介、连、助、语气 (半虚半实)代、叹、拟声

从上表可以看出实词和虚词的下位类别并不一致,其中分歧最大是副词、代词、叹词、语气词。这几类词为什么分歧大?我们可以用原型范畴理论来解释。就汉语词类范畴来说,实词的原型成员是名词、动词和形容词,而虚词的原型成员是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所以,上表中显示的这些词类是没有分歧的。之所以这些词类能成为实词或虚词的原型成员,是因为我们划分词类范畴的时候运用的是双重分类标准:一是意义标准,二是语法功能标准。一般来说,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意义实在(即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的是实词;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意义空灵(没有词汇意义、只有语法意义)的是虚词。而实词原型范畴成员名词、动词、形容词既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也能充当句子的主干成分,意义非常实在;而虚词原型范畴成员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既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意义又空灵。数词、量词意义实在、数量词结合在一起充当句法成分,但是一般情况下充当修饰语或补充语的成分,即一般情况下不充当句子的主干成分,相对名词、动词、形容词来说,是一种特殊的成分词,作为实词没有名词、动词、形容词那么典型,在上表中邢褔义先生把数量词单独列出。副词、代词、叹词、拟声词的分歧更大,因为副词意义比较空灵,代词具有指代性,但是它跟指代对象的联系是不确定的,叹词和拟声词只是模拟声音的,更谈不上是什么词汇意义,然而这四类词与虚词的语法功能不一样,它们能够单独成句或充当句法成分。所以这四类既不是实词的原型成员、也不是虚词的原型成员,原型理论认为范畴之间的边界是模糊的、互相渗透的,是一个连续体。副词、代词、叹词、拟声词是处于实词与虚词交界地带的词类。教学过程中面对教材的分歧,我们可以利用原型理论来给学生解释清楚。

语法化理论与近年汉语语法化研究进展 汉语语法基础知识

语法化理论是对语言演变现象的研究,语法化在本质上是一种语义、语用变化。语法化的研究对象从最初的词向句子、篇章拓展,同时,语法化机制主要包括语义演变机制和句法演变机制。20世纪90年代以来,汉语语法化研究在四个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即历时与共时研究相结合,语法化与语言类型学研究相结合,普通话与方言语法化研究相结合的思路以及语义地图模型的运用,但是,汉语语法化研究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如系统性不强和理论研究滞后等问题仍值得关注。

[关键词]语法化;语法化机制;类型学

[中图分类号]H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6-0219-05

曹爽(1977-),女,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语法。(河南焦作454000)

语法化研究是当前国内外语言学界关注的热点。语法化是从西方引进的一个概念,“语法化”一词是1912年由法国语言学家梅耶最早提出的,但中国传统语言学在此之前已有了语法化研究的传统,元代的周伯琦在《六书正藕》中说“今之虚字,皆古之实字”,体现了朴素的语法化思想。沈家煊的《“语法化”研究纵观》开始将语法化理论引入中国,此后,刘坚、文旭等相继发表文章介绍国外语法化理论的相关成果。随着语法化理论的引进和发展,近年来,语法化及相关问题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总结语法化研究的成就和经验,分析现有研究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将进一步推动汉语语法化研究发展。本文选取和汉语语法化研究密切相关的几个方面进行归纳和梳理。

一、语法化的本质和研究对象

(一)什么是语法化

最早提出“语法化”术语的梅耶指出:“语法化指语言中实在的词转化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的成分这样一种过程或现象”。他将语法化看成是一个历时的过程或现象,后来的许多关于语法化的讨论都是在这一观点的基础上展开的。如Kurylowicz提出:“语法化指词汇语素演变为语法语素,或从较低的语法地位跃进到较高的语法地位(即从派生构词成分变为屈折构形成分)的过程。在分析语中,主要指实词/语素虚化以及虚词/语素变得更虚。”这个定义将虚词/语素更虚列入语法化,扩展了梅耶的语法化内容,也更加准确,被誉为“迄今为止,最经典的定义”。

国内的沈家煊、江蓝生、吴福祥也均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研究。沈家煊将“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转化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的成分”视为语法化;江蓝生认为:语法化包含“词汇的虚化和短语的词汇化”;吴福祥认为:“典型的语法化现象是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语或结构式变成无实在意义、仅表语法功能的语法成分,或者一个不太虚的语法成分变成更虚的语法成分”。以上有关语法化的阐释,表述虽有差异,但他们都认为语法化属于语言的历时演变过程。当然也有从其他角度阐释语法化的,如Levinson以共时的角度指出:“语法化是在语言的词汇、词法/句法、语音等方面用编码来区分语义”。Hyman从语用的角度认为:语法化是“语用结构经过约定俗成变为语法的过程”。

在这三类定义中,目前通行的是历时角度的阐述,共时和语用角度的解读并不被广泛使用。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发现,在语法化这一概念中,学界的认识主要有:从历时的角度看,语法化是一种历时变化过程;从共时的角度看,语法化是语言演变的一种现象或结果。实际上,语法化是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一种历时发展过程,研究语法化应该将共时与历时研究相结合。

在语法化的演变过程中,词义首先要发生变化,即词汇意义、语法意义的虚化和淡化,而这种意义的变化需要一个具体的上下文和结构来支持。因此,语法化实际上就是把那些表达具体意义的语言形式拿来,在特定的语境中用于表达语法意义。也就是说,语法化本质上是一种语义一语用变化。

(二)语法化的研究对象

由上面的术语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语法化的研究对象这一问题,学界的共识是实词虚化、虚词更虚是典型的语法化现象。随着语法化研究的深入,语法化的研究对象也在不断扩展。说到语法化的研究对象,就不能不提到词汇化。词汇化现象也是近年来讨论的热点。关于“词汇化”与“语法化”的关系,主要有两种观点,即一种观点认为词汇化是语法化的反例、逆过程,因此,词汇化不属于语法化,如Ramat、李健雪等。另一种观点则与此相反,认为“不能将词汇化狭隘地理解为完全是语法化过程的一种逆过程”。江蓝生、刘丹青等都把词汇化作为语法化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笔者认为:语言的演变既有语法化又有词汇化,汉语中的短语、词组等句法结构经过长时间的频繁使用,在逐渐凝固为词的过程中,不仅其原有的词义发生了偏离,而且凝固的过程中也需要一定的语境制约,实质上也是一种语义一语用变化过程,因此,词汇化也是语法化的一部分,语法化的研究中应包含词汇化。

近年来,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发展,语法化的研究范围更是打破了词的层面,句子、语篇、语用,甚至典型的概念结构、事件结构等的语法化演变都成了语法化的研究内容。笔者认为:虽然词汇的语法化,即实词虚化、虚词更虚是典型的语法化现象,但是,语法化研究并不仅限于此,除了词汇语法化以外,语法化现象还应该包括句式结构、语用结构等的语法化。

二、语法化的机制

所谓语法化的机制是指促成语法化的原因和条件,语法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多年来,语言学界对语法化的机制和动因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Hopper等学者认为:语法化产生的机制主要是重新分析和类推。Bernd等学者认为:语言的语法化涉及四个相互联系的机制,即去语义化,语义内容的流失;扩展,用于新的语境;去范畴化,其源头形式的形态句法特征的丧失,包括独立的词的地位的丧失(附着化、词缀化);语音减损。Bybee指出:虚化的机制有隐喻、推理、泛化、和谐、吸收。

国内的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主要是基于汉语实际,提出汉语语法化过程中的机制和因素。刘坚等提出词汇语法化有四个重要因素:词义变化、句法位置改变、重新分析、语境影响。张谊生认为:汉语副词虚化的机制包含结构形式、语义变化、表达方式、认知心理。刘丹青提出了语法化进程中的更新、强化与叠加现象。

[论“通常”与“常常”的异同] 异同

摘 要:本文以“通常”和“常常”为例,从分析二者在语义特征方面的特点入手,对二者进行替换对比,指出它们在语义及语法分布上的主要差异,同时也区别了二者之间不同的语用选择。

关键词:通常;常常;语义特征;语法分布

“通常”和“常常”,这一对副词意义和用法都差不多的近义词在我们日常生活及习作中用得很频繁,本文主要探讨二者在现代汉语中使用时的细微差异,以便更准确地运用。

一、语义特征

(一)动指量大。“通常”和“常常”作为表频副词都可以指动作、行为、事件发生的次数多、频率高,即在许多场合可以互换而意思基本不变。例如:

(1)a.他通常不吃早饭就去上班。 b.他常常不吃早饭就去上班。

但细心对比一下可知,“通常”指某个事件在一个单位内持续不断地或极度频繁地出现、发生,属于“高频副词”。而“常常”是指某个事件在一个单位内较频繁地、时断时续地发生,属于“中频副词”。

(二)动量模糊。“通常”和“常常”都表示动作事情出现的次数多,但它们所表示的次数一般不是确定的数值。例如:

(2)a.他虽然在图书馆占了位子,但通常四五天都不过来。b.他虽然在图书馆占了位子,但常常四五天都不过来。

(三)规律性。“通常”一般带有规律性,“常常”则不一定有规律性。例如:

(3)a.李娜通常一年体检两次。 b.*李娜常常一年体检两次。

(四)时态。“通常”一般用于现在时,这可以从它的释义“一般,平常”看出来,不可用于过去时和将来时的句子中,“常常”则无此限制。例如:

(4)a.*想当年,我们通常徒步去上学。b.想当年,我们常常徒步去上学。(过去时)

(5)a.*以后,你们要通常来啊! b.以后,你们要常常来啊!(将来时)

(五)语义指向。语义指向是指句法结构中的某一成分跟其他成分之间在语义上的联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通常”和“常常”是可以互换,并且互换后的句子是成立的,但是细致比较,互换之后的句子的意思还是有差别的。试比较:

(6)a.他常常在图书馆看书。 b.他通常在图书馆看书。

“常常”指向“在图书馆看书”,表明在图书馆看书多次发生;“通常”指向地点状语“在图书馆”,强调他看书一般是在图书馆。

二、语法分布

(一)在谓词前面

1.“常常”可以跟单独的谓词、动宾词组结合,“通常”一般不可以。例如:

(7)a.*登山时,老谢通常休息。 b.登山时,老谢常常休息。

2.当句中主要谓词前面有修饰性成分的时候,“通常”和“常常”可以互换,但语义指向会有细微差别。例如:

(8)a.孟老师通常坐公交车去学校。 b.孟老师常常坐公交车去学校。

“通常”重在强调主要谓词前面表示方式、地点的短语。而“常常”重在述说情况,没有特别的语义重点。所以,当句子中的谓词或者谓词性短语单独出现时,“通常”在句子中也就没有了立足之地,从而例(8a)

(二)在时间词前后

1.“通常”和“常常”都可以在时点时间词前后出现。例如:

(9) a.小李通常六点钟去跑步。/小李六点钟通常去跑步。

b.小李常常六点钟去跑步。/小李六点钟常常去跑步。

2.“通常”和“常常”都可以在时段时间词后出现。例如:

(10)a.他通常一天喝四杯水。/他一天通常喝四杯水。

b.他常常一天喝四杯水。/他一天常常喝四杯水。

(三)与副词的共现

1.“通常”和“常常”都可以出现在否定副词“不”的前面,然而“常常”可以在“不”后出现,并且由于常”和“常常”都侧重于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次数多,但是“常常”在证据上比“常”要强,所以否定式多用“不常”,极少用“不常常”。而“通常”却不可以在“不”后出现。例如:

(11)a.杜明通常不睡午觉。 b.杜明常常不睡午觉。

(12)a.现在身体好多了,不常闹病了。/*现在身体好多了,不通常闹病了。

b.我并不常常洗热水澡。/*我并不通常洗热水澡。

2.“通常”可以用在范围副词“都”的前面,“常常”一般不可以。例如:

(13)a.小红通常都用手洗衣服,尽管家里有洗衣机。b.*小红常常都用手洗衣服,尽管家里有洗衣机。

这与“通常”和“常常”所表示的频率高低、规律性有关。“通常”一般带有规律性,而且是高频副词,事件发生是持续不断的;“常常”不一定带有规律性,是中频副词,事件发生是时断时续的。

三、语用选择

语言现象中语用因素非常复杂,本文从三个方面来考察“通常”和“常常”的语用选择问题。

(一)句类的选择

1.句类是句子的语用类型,“通常”和“常常”在各种句类中的选择有相同点,即两者都可以用在陈述句中,一般都不用于感叹句。例如:

(14)a.早期的白话文中,通常夹杂着文言成分。 b.早期的白话文中,常常夹杂着文言成分。 (15)a.*丽丽通常学习到晚上十二点啊! b.*丽丽通常学习到晚上十二点啊!

因为表达强烈感情是感叹句的语义特征,所以例(15)不成立。

这是因为“常常”带有随机性,具有[+可控]的语义特征;而“通常”是规律性比较强,相应地具有[-可控]的语义特征。

(三)主客观因素的选择

主客观因素的不同也影响着“通常”和“常常”的选用。当要表示客观多次存在某种情况时,说话人应该用“常常”,例如“他常常天不亮就起床了”。当说话人对某种情况进行总结,概括规律时,要用“通常”,如“溺爱孩子通常会害了孩子”

结语

经过以上分析,“常常”在使用的过程中受到的限制要比“通常”少得多。这也告诉我们,在进行现代汉语的词汇释义时,尤其是同义词,要从各个角度去比较分析,从而更准确地运用同义词,也能方便词汇教学。

参考文献:

[1]张谊生:《现代汉语虚词》,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周小兵:《“常常”和“通常”》,《语文教学与研究》1994年第4期.

【汉语教学之“可”与“很”共现词语的比较】 汉语教学

摘 要:汉语教学中表程度时“可”与“很”的共现词语相似,但其用法及语用功能却有各自鲜明的特色。本文主要从与“了”和“有X”的组配角度对二者进行辨释。关键词:可;很;程度;了;有

作为副词,“可”有多种意义,尤其是表各种语气时有丰富的次范畴词类归属。有“千万、一定”的意思,如:“你可得来啊!”有“总算、终于”的意思,如:“这下可好啦!”本文只讨论“可”表程度时和“很”的比较。

一、与“了”的共现情况

当二者都表示称赞,程度在一般水平之上,可以互换。如“很红”比“红”要红一些,但不是最红。这时“很”字能修饰形容词/心理状态动词/能愿动词等。如:

(1)鱼生活在淡水湖沼中,个体不大,外表很漂亮。

“可”表示称赞,强调程度高时,需要重读,常用于感叹句中。“可”修饰的中心语后面通常带上语气词“了、啦”。

“了”字是表示陈述的句末语气词,“可”“很”都可以进入“……A了”这个句法格式,也就是说“可A”和“很A”后都可以加“了”。“可A”加“了”之后,语义内容基本不变,语用方面起到了增加语气含义的作用,如:

(2)这一下咱可舒心,一石八斗粮食不争什么,张裕民可不能再说什么中农中农啦吧?

(3)有了顶戴,我这位首长马上就刚正不阿,大义灭亲,可来劲了!

加“了”之后语气上多了一种含义,一种是增加原有语气,“了”作为补语,起到了补充修饰叙述性语句的作用,使说话人的语气更加平和。另一种则是语义刚刚相反,起到了反语的修辞效果。有一种或调侃或羡慕嫉妒恨或蔑视、鄙视之味。如:

(4)谁能抵制了啊,都可能耐了。

(5)她说:“我当时是有一点紧张,但这很正常。我已经做得很好了。”

加“了”之前表示程度比一般高,只是单纯的表积极意义的称赞,没有言外之意。加“了”之后,语用上多了一层预设,(5)的预设是她对当时的表现不被看好。有“了”的句中,还会有“已经”“就”以期达到前后句子平衡。二者在总体上都有满意的语义特点。

二、与“有X”的组配

(一)很有+N

何子章(2010)还认为在“很有+N”结构中,这种名词不仅是抽象名词,还要表示人和事物的自身特点,如人的精神面貌、个人素质或者事物所表现出来的本质属性等。所以,我们认为在“很+有……”结构中,当“有”后面是表抽象意义的词语时,往往是名词。“有”与后面词语结合,然后受“很”修饰,语义上则使其有了形容词性的语义特点。“有”本身表示某种属性的存在,有了程度副词“很”之后,对主语进一步修饰,如:

(6)甲:这个女记者很有女人味。/猎豹的生活很有规律。

乙:他很高兴。/他到外地去的日子很短。

在乙组例子中,这些词修饰主语表示主语所具备的属性,诸如状态、事物(日子)等,而甲组中多了“有”字,一样是形容词性,一样是修饰主语的性质或属性状态,但是很明显,甲组中的修饰属性更强,更深一些,“很有女人味”说明女人味浓,“很有规律”说明规律很强。

(二)很有+VP

“很”修饰动词词组时表示语气的加强,此时多半带有数量词,如:

(7)阿隆索的手突然很有力地一摆,这是古巴芭蕾感情爆发的力度和速度。

此时,“很”可以用在“有”之前,构成“很有+VP”结构,但此时“有”字之后不是抽象意义的词,而是词组,而且“有”后面的词组不构成描写语。

“可有”结构一般在北方方言作品及口语中出现较多,语义上有“特别、非常”的意思。

(8)你穿这件衣服可有范。

有时候“可”后面还会添加程度词“真”来加强感叹程度。

(三)“A得很”结构

“很”还可以借助“得”字构成“A得很”结构,语势更重,表达的程度更高。如:

(9)有一次天很热,下午太阳晒得很,有个妇女群众演员口渴想要喝水。

《现代汉语虚词例释》认为,“很”是借“得”字附着到形容词或心理状态词后作补语。我们从例子中发现“晒得很”中的“很”也可以附在动词、动宾短语之后。

而“可”作为程度副词时,很难有“很”的这种性质,如上所说,它是“很”独有的性质。

三、结论

现代汉语副词“可”表程度时,有重读和不重读之分:重读时,强调程度高,略带夸张意味,后面往往带上语气词“了、啦”。不重读时,表称赞,修饰的中心语多是形容词,如:

(10)可宝贵的纪念品!请军长原谅我,军长老亲自去督战,是不是过于猛呢?

或与副词“真”连用,如:

(11)“老许,你们家的许晓晴长得可真俊,长大后可以去当电影演员了!”

参考文献:

[1]张谊生.现代汉语副词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

[2]吕叔湘.语文札记[J].中国语文,1965,(05).

[3]何子章.“很+有+名词”及相关句式结构与语义分析[J].襄樊学院学

报,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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